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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


    编者按:

  本经是用众生出版社民国八十二年版《大般若经》、《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》、《碛砂藏》、《高丽大藏经》、香港一九五八年版《影印大般若波罗蜜多经》(其影本为清扬州鸡园刻经处版)等多种版本校刊而成。
  对于不同版本中的异体字、通假字,本经持统一处理的原则--以徐中舒主编的《远东.汉语大字典》(远东图书公司,民国八十年版)为标准,凡唯一对应的异体字、通假字,全部使用现代流通的字、或电脑中已有的字,且不再一一注明。
  在此基础上,对各本的差异,因《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》中已有详尽的校勘纪录,故本经取简单注解的方式,如(别本有作「×」字)等;若是多次有规律地重复者,则只注第一次出现者。
  本经之标点,是在众生版《大般若经》之新式标点的基础上,由本会重新标点;其相异之处,恕不一一指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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